113 學年度宿舍保證金退款,請於學生本人帳戶內查收款項

一、保證金退費方式:匯款至學生入學時繳交給學校的學生本人帳戶內,如無提交帳戶或帳戶資料有誤,則須重新提供可匯款之帳戶,目前不受理親領現金,如需確認期初提交之帳戶請洽出納組。

二、113學年度宿舍保證金,皆於114年7月30日前已撥付至學生本人帳戶,補交帳戶者於8月10日撥付。如未查收到款項,應為無提交帳戶或帳戶資料有誤,請直接洽詢出納組(分機82119)確認。